【期刊信息】

Message

刊名: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
主办:中国大恒公司大恒电子出版社
主管:中国科学院
ISSN:1007-9599
CN:11-3907/TP
语言:中文
周期:半月
影响因子:0
期刊分类:计算机软件及计算机应用

现在的位置:主页 > 期刊导读 >

计算机视域下网络交易欺诈监管的途径

来源: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12-25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完善,交易行为的网络化迁移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逐渐引导和改变着人们的消费观念与习惯。但是由于监管的不力和缺失,导致网络交易欺诈行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完善,交易行为的网络化迁移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逐渐引导和改变着人们的消费观念与习惯。但是由于监管的不力和缺失,导致网络交易欺诈行为依旧存在,危害着正常的网络交易秩序与环境,给社会带来损失和伤害。

1 常见网络交易欺诈的行为和类型

1.1 网络证券欺诈

网络交易不仅包括了常规的购买行为,还包含着一些增值性的投资交易行为。其中证券交易就是最常见的一种网络交易类型。但是由于网络证券的风险性和开放性,导致在证券的发行、交易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与市场相悖的行为出现。例如进行市场操控,非法的诱导以及哄抬价格从而进行转手倒卖等欺诈行为。

1.2 交易价格欺诈

网络交易的优势在于能够节省空间和时间带来的限制与消耗,以一种更加直接和快捷的方式完成交易,但是其弊端也在于不能面对面地进行商讨和议价,在交易过程中就有可能发生价格上的故意欺瞒。例如双方在交易前,购买方通过报价了解到了商品的价格,在接受之后与销售方签订了正式的交易合同,但是在真正结算时却发现实际价格与之前所看的并不符合,出现了增加的情况。而查找相关合同则发现存在价格上的模糊不清,导致当前价格并不违背交易合同。这就属于价格欺诈,让消费者无故承担了超出原价格多倍的价格[1]。

1.3 网络销售欺诈

随着网络销售的兴起,网络销售欺诈也成为交易欺诈的常见类型。骗子冒充销售人员假装回访,从而对用户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窃取与套用,达到盗窃钱财的目的。也有些不良商家交易之后货不对版,售后无能,为消费者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

2 影响网络交易欺诈监督管理的因素

2.1 个人网络交易安全意识薄弱

网络交易安全意识薄弱是导致当前交易欺诈行为频发的首要因素。这是因为在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部分人并没有精力也没有习惯去快速的地接受和学习相关的知识,很多网络消费者都只是利用平台进行日常消耗品的购买,但是对于其中可能存在的隐患以及漏洞都并不了解。从而就让一些不法分子出现了冒充卖家进行诈骗的行为。尤其是对于一些年龄较大的人群,很容易在骗子的引导下被诱导,做出错误的行为。这都是因为消费者个人的安全意识不足,没有认识到网络交易的危险性和不安全性,存在侥幸与松懈的心理。

2.2 交易的监管体系制度不完善

网络交易是近年来迅速崛起和推广的一种新型购物方式,基于其便捷的优势,很快受到了广泛的欢迎,逐渐取代人们传统的线下购买和消费的形式。但是其发展速度快带来的不足和挑战也是很明显的,那就是相关的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并没有及时跟上节奏与步伐,相对于网络交易的形势变化存在明显的滞后性。这就导致在交易的规则中存在漏洞,一些人就利用这些法律法规的漏洞进行交易欺诈。虽然规定是要根据情况不断更新调整的,但是依旧需要有一些具有前瞻性和远见性的条例予以通过与执行,将预防贯彻到底[2]。

2.3 社会网络交易欺诈宣传不足

人们接受信息的数量和速度都在提升,这是因为计算机网络时代下特有的优势。但是调查发现,目前所有的信息中,娱乐信息所占的比例较高。这是因为人们的生活需要娱乐的调剂与补充,这可以被理解,但是许多主流的宣传媒体却将此作为了一个吸引流量的窗口,大肆投放此类信息。导致对于网络交易的科普和宣传比例不多,民众没有真正接收到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社会对于网络交易欺诈的宣传不到位。

2.4 防交易欺诈技术与系统落后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完善和进步为我国各个行业的发展都提供了帮助和便利,也帮助网络交易搭建了一个个平台和渠道。但是由于前期建设目标设置的偏移,导致多数的技术都围绕开发进行,而忽视了维护和运营。这就导致一些交易平台在开发投入使用之后,在安全防范和信息保护上所做的更新不足,为不良分子提供了漏洞。这就体现出了计算机技术下对防交易欺诈技术的关注不足,所成立的系统也相对落后。对计算机在此方面的更新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3 计算机视域下网络交易欺诈监管的途径

3.1 通过推广电子合同创新监管途径

电子合同是为了迎合和适应网络交易方式而产生和应用的一种合同方式。传统的合同都是纸质版,有签订的甲乙丙方共同保存和签署。由于纸质版的容易受到损坏和篡改,所以会带来一系列的交易纠纷和欺诈行为。但是电子合同的推出有效的地解决了这种保存不便,签署不便的问题,可以帮助交易双方不再受制于时空的限制,能够快速高效地进行相关条例的拟定与协商。帮助双方厘清相互之间的交易权利与义务,将条款采用一种可视化,直观和规范的形式进行展示与罗列。这样一来,就能够为网络交易欺诈监管提供便利。一旦双方出现了欺诈问题和矛盾,电子合同作为共同的存档和提交记录,可以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帮助最大化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而且也能够帮助监管部门和人员直接对销售方进行检查与对照,看其是否存在超出合同规定范围的不当行为,为监管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渠道。


文章来源:《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 网址: http://www.jsjgprjyyy.cn/qikandaodu/2020/1225/474.html


上一篇:网络环境下的临时复制
下一篇:计算机电子信息技术及工程管理的相关研究